語言文字法應該加以修訂
語言文字法存在二大問題,既阻礙着文化强國理想的實現,也不利於中華民族的大團結。
第一個問題是把失敗的文字改革留下來的充滿缺陷的半成品——漢語拼音方案給以神聖化,使漢字的拼音化無法進一步完善;
第二個問題是規定要使用規範漢字,事實上就在禁用繁體字,但繁體字在本法產生前也是國家的規範字啊!在此之前的所有出版物,以及港、澳、臺同胞及海外僑胞的現代出版物都還在使用啊!大陸不教學繁體字,不使用繁體字,使新一代的人不認識繁體字,使繁體字都不認識的大陸知識分子還能算是貨真價實的中國知識分子吗?
語言文字法是為了鞏固五、六十年代那場轟轟烈烈的文字改革運動的部分成果而設立的,但這是一場失敗的運動,取得的這些成果也是充滿缺陷的。
這場運動所以會失敗,主要有二大原因:
一是目的性錯誤,想用拼音文字代替方塊漢字,並廢除方塊漢字,但方塊漢字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傳承載體,把它廢除了,就會給歷史的傳承造成困難,所以受到廣大有識之士的抵制。
二是方法錯誤,把語言和文字二者混為一論,事實上語言和文字是有區别的,文字雖來源於語言,但要高於語言,文字是語言的結晶。但那次改革却把語音的直接拼寫當成了文字,用這樣的文字寫出來的文章,其内容就要象猜謎語那樣去猜,這樣的文字當然得不到知識界的認同,結果以失敗而告終。
語言與文字是有區别的,因為說話時有對象、環境、時間、手勢、眼神等因素的配合,語言中的同音異義詞很容易區别出來,而文字則需要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任何人,看到任何字都必須立刻知道這個字指的是什麽意思,所以對同音異義詞必須在詞形上加以區别,方塊漢字在這方面就做得很好,如果拼音文字對所有同音異義詞能够在詞形上加以區分,那麽拼音文字是完全可以創造成功的,可惜當時的組織者没有認識到這一點。反而怪罪於漢語中單音的同音異義詞太多,為了達到文字能實行拼音化,他們想通過把漢語改造成多音節語言,然後再實現拼音化,所以漢語拼音方案的主要創始人周有光先生曾說:“漢語實行拼音化要等五百年以後再說”意思就是在漢語未被改造成多音節語言之前不能再搞别的拼音化了,充滿缺陷的漢語拼音方案則是惟一的,永遠的拼音方案了,事實是即使在五百年以後漢語也不能實現拼音化,因為語音的直接拼寫不可能代替高級的漢字,低級的文字另當别論。
西方的語言中多音節詞很多,早期的文字確實只是語音的直接拼寫,但隨着社會的發展,新生事物越來越多,語言中也就出現越來越多的同音異義詞,為了區别同音異義詞,西方的高級拼音文字如英文、法文早已不是簡單的語音拼寫了,他們為了區分同音異義詞,一個音採用多種拼寫形式的辦法來加以區分,例如在法文中同一個[k]音可用 k、qu、c、ch 四種形式;同一個[f]音可用 f、 ff、 ph 三種形式;同一個[e]音可用 e、é、er、ez、ed、es、ai 七種形式;在英文中,同一個[C:]音,可用 a、al、ar、au、aw、or、oar、ore、our 九種形式。法文與英文雖只由26個拉丁字母組成,但通過以上辦法,解决了文字中的大量同音異義詞。據統計,英文中有一萬多個同音異義詞,創造英文的先人們就是通過以上辦法在詞形上加以區别的,象英文中的常用詞 pour(灌)、pore(毛孔)、paw(脚爪) 都發[p C:]音,由於同一個 [C:] 音有了多種拼寫形式,就把多個同音異義詞在詞形上進行了區分。
上次文字改革的組織者只知道西方文字的早期情况,而不知道現代需從詞形變化來區分同音異義詞的情况。所以他們創建的漢語拼音方案存在諸多缺陷。
一是漢語拼音方案的復合韻母是音素化組合,使許多常用的韻母需用4個字母組成,如 ying yang iang weng wang uang yuan yong iong 從而造成拼音詞的字母數過多,為閱讀帶來麻烦。
二是既没有充分利用好 w y v 這三個拉丁字母,另外却又新造了一個字母 ü ,而這個字母在拉丁文中是没有的,在英文電腦鍵盤上打不出來。因為方塊漢字不能用來創作電腦操作系統,也無法全文翻譯英文的操作系統,迫使我們只得使用英文的電腦操作系統,因此也不得不使用英文鍵盤,在許多拼音輸入法中就不得不用 v 來代替 ü 。
三是作為方塊漢字的注音字母却又没有民國時期創建的注音符號來得簡單明了,如ü 這個音,在單獨成字時要拼成yu,當與聲母 j q x 相拼時則要用 u 來代替ü ,當與聲母 n l 相拼時則又要用ü ,不像注音符號只用ㄩ這樣一個符號來得簡單明了。
四是既然有了隔音符號 ', u和i 完全可以獨立使用,根本不需要為了明確音節而在作為韻母單獨成為一個音節時却要分别拼成wu 和yi ,在和别的字母組成復合韻母時又要分别用w和y來代替u 和 i ,只有與聲母相拼時才分别用 u和i ,這些都是畫蛇添足。
五是隔音符號 '在英文鍵盤里無法直接打出來,要用到它時非常不便。
六是聲調符號陰平—、陽平ˊ、上聲ˇ、去聲ˋ在英文鍵盤裡也無法直接打出來,要用到時必須轉换到特設的軟鍵盤才能打出來。
總之漢語拼音方案雖屬於拉丁化方案,却又摻入一些非拉丁化的内容,使與拉丁化的鍵盤不能完全適應,在電腦上用起來有諸多不便;作為方塊漢字的注音字母却又不如原有的注音符號來得簡單明了;想作為拼音文字又無法區分同音異義詞。所以漢語拼音方案其實是一個充滿缺陷的半成品。為了適應電腦化時代的需要,為了能文化强國,對漢語拼音方案必須加以修訂和完善。
語言文字法的另一個問題是禁止使用繁體字的問題,簡體字作為規範字,是一件具有進步意義的事,但有了簡體字,就禁用繁體字就是一種違反歷史規律的事,在我國歷史上,自秦始皇統一文字後,篆體與隸體曾長期共存,在漢唐時期隸體與楷體也曾長期共存,在宋朝以後楷體與宋體又長期共存,直到現代,選用哪種字體應是個人的自由,因為新的字體在書寫和印刷時比舊字體要更方便,所以使用的人數及機會就越來越多,而舊字體使用的人數和機會就越來越少,這個過程是緩慢進行的。有了簡體字,就禁用繁體字這是割斷歷史之舉,况且現在港、澳、臺的同胞以及海外僑胞還在使用繁體字,我們禁用繁體字的規定實际上就是在文化上把大陸同胞和港、澳、臺同胞以及海外僑胞加以區分,這是不利於中國的統一及中華民族的大團結的。簡體字便於書寫,但繁體字便於記憶,二者各有利弊,正確的做法應當二者共用,簡、繁自由選擇,可做到閱讀可識繁體,書寫能用簡體。
鑒於語言文字法存在上述二大問題,建議給以修訂。